近日,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、主任青理东(正厅级)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,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青理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;不正确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;家庭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特别巨大、不能说明来源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青理东,1962年1月生,四川本地人,2008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阿坝州委常委、汶川县委书记,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雅安市委副书记,2016年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。
青理东在5·12地震后被赋予重任。他任汶川县委书记的时间,是在2008年12月,当时汶川大地震刚刚过去半年多,青理东面对的是汶川重建,他曾对媒体表示,到了汶川,“才知责任重大,任务艰巨。当时有一种壮士出征的感觉,有点悲壮”。
青理东曾是媒体“红人”。2013年,央视《朝闻天下》还曾播出一期“县委书记青理东:母亲捡废品”的节目。节目中称,由于工作忙,汶川县委书记青理东没时间陪母亲,老人为了打发寂寞,只好隐瞒身份在儿子的“地盘”上天天捡破烂。
今年1月25日,青理东被双开。双开通报称,经查,青理东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,参加迷信活动;违反组织纪律,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,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、任用及调动提供帮助;违反廉洁纪律,搞权色交易,违规收受礼金;违反工作纪律,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,违规决定财政资金借贷;违反生活纪律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;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,涉嫌滥用职权犯罪;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特别巨大,不能说明来源,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。
纪委方面称,青理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法纪意识淡薄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迷信风水,任人唯钱,“亲”“清”不分,甘愿被“围猎”,作风糜烂,道德败坏,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严重损害当地政治生态,表面兢兢业业、雷厉风行,实际违法乱纪、腐化堕落、谋取私利,辜负组织重托,严重损害党的形象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应予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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